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系统
政策背景及要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01日发布《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药监药管〔2018〕35号》,
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。《指导意见》的工作目标: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药
品追溯系统,及时准确记录、保存药品追溯数据,形成互联互通药品追溯数据链,实现药品生产、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、去
向可追;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;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药品可召回、责任可追究。
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原则
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架构
疫苗/药品追溯系统功能要求
疫苗/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标准规范建立疫苗/药品电子追溯系统,记录保存相关追溯信息,并上传企
业、产品基本信息,以及流向等追溯信息。
疫苗/药品追溯系统功能要求参见下图: